如何辦理
辦理時限:
- 倘為工程或活動封閉道路必須提前 30個工作日申請。
- 倘為一般工程或活動必須提前 15個工作日申請。
- 晚間、非繁忙時段短暫佔用路面必須提前 5個工作日申請。
附註:緊急情況另議。
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:
- 填寫臨時交通措施申請表(第003/DC號表格)(表格可於辦理地點索取或於交通事務局網頁下載);
- 申請書,內容應詳細載明:
- 自然人、法人、實體或團體名稱、地址、聯絡人電話及傳真機號碼;
- 工程、貨物起卸或團體活動性質;
- 所需要協助交通改道的內容,包括實施交通改道的地點、日數及時間。
- 倘為工程目的,應遞交相關之工程准照或文件(施工准照或活動批函)影印本;
- 營業稅單副本(倘有);
- 平面位置圖(倘有);
- 倘為續期,尚須遞交由交通事務局發出之交通通告影印本。
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
親臨辦理
- 交通事務局(馬交石)服務專區
地址: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地下
辦公時間:週一至週五,上午9時至下午6時 - 政府綜合服務大樓 1樓 I區
地址:澳門黑沙環新街52號
辦公時間:週一至週五,上午9時至下午6時 - 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
地址:氹仔哥英布拉街225號3樓
辦公時間:週一至週五,上午9時至下午6時
費用
免申請手續費。
審批所需時間
須分析該申請引致交通改道的複雜性,並考慮道路上客觀環境因素而定。
備註/申請須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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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關規劃或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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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詢進度及領取服務結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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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共安全及出入境
交通安全